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批复,同意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疆汇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全部资产、负债、业务、机构及员工,新疆汇和银行将正式解散。批复明确要求,新疆银行需严格依照《公司法》《商业银行法》等法律法规办理合并事宜,并督促汇和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的全部流程,且需在批复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整体合并工作。
作为新疆唯一的省级地方法人城商行,新疆银行于 2016 年底正式开业,由天山农商行发起成立,也是国内首家由农商行发起设立并最终参股的城商行。这一独特的成立背景,为其后续推进区域银行业整合奠定了基础。
这并非新疆银行首次推进同业整合。此前,该行已于 2024 年年中完成对库尔勒银行的吸收合并,原库尔勒银行以新疆银行分支机构形式存续,使新疆银行的地州分行数量增至 6 家,营业网点达 55 家,表内外资产规模攀升至 1682 亿元。此次合并汇和银行后,新疆地区的城商行数量将从 5 家进一步缩减至 4 家,剩余机构为新疆银行、乌鲁木齐银行、昆仑银行及哈密市商业银行。
值得关注的是,该行已在 2025 年入选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,并于今年 5 月启动上市财务顾问服务招标,正式推进上市筹备工作,此次增资扩股与同业整合或将为其上市奠定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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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山上